《公司法》 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当然,在设置分支机构时有三个因素应当综合考虑:
(一)首先,是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当总公司盈利,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应当选择总分公司模式。
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可以用总公司的利润弥补。如果设立子公司,其亏损只能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总公司不能弥补子公司的亏损,也不能抵消子公司的投资成本。
当总公司亏损,新成立的分公司可能盈利时,
应该选择母子公司模式。子公司不必承担母公司的损失,可以积累发展资金。总公司可以把自己的好资产转让给子公司,处置不良资产。
(二)其次,是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当总机构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不享受优惠时,可以选择总分公司模式,使分支机构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当分公司开始盈利时,你可以将注册分公司变更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会得到更好的纳税效果。
(三)再次,是分支机构的利润分配形式及风险责任问题,分支机构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不利于进行独立的利润分配。
同时,如果分支机构有风险和相关法律责任,可能会牵连到总公司,而子公司则没有这种后顾之忧。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