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账”其实是属于会计学上面的实质重于形式的一种表现。业务实际已经发生了,虽然“发票”还没有收到,但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为了反映出企业单位真实的经营活动业务情况,那么我们在账务上就需要做“暂估入账”了。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最为常见的几大类“暂估入账”的情形以及相关的会计处理:

一、 存货暂估入库

存货暂估入库其实是“暂估”中最常见的一种。

企业单位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采购业务中,就会经常遇到“货物已经到了,发票还没有到”的情况,为了保证我们的存货账实相符,就需要先按照结算单据或合同约定的金额对存货做“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等实际收到发票的时候再按照发票的金额做账务处理。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二、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

实务中我们时常会碰到在建工程已经投入使用了,但是竣工决算还没有办理妥当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已经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的状态但是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对其开始计提折旧;

2、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的成本来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来已经计提过的折旧额。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三、 未取得发票成本费用的暂估

1、暂估成本费用的账务处理

对于已经真实发生了的经营业务,比如说我们的房租啊、水电费啊等等,当期未能及时取得发票的,就可以通过预计提的方式先进行暂估入账了。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2、“滥用”暂估

以上提及到的“暂估费用”,有一部分的财务小伙伴可能就要头疼了:

老板就让我们用这个“调整”报表呢!旁边的财务小伙伴问了,怎么调整啊?

先看下图:

从以上图片的公式中可以看得出,要想降低利润少缴税款,途径无非就这两种:

(1)降低收入;

(2)提高成本费用。

收入需要通过开票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相比隐瞒收入而言,提高成本费用就显得相对简单容易操作了。

所以,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