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节,我们介绍了形式审查同时例举了实质审查会面临的风险以及如何降低所谓的“风险”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今天我们针对形式审查通过后流程里几个特别重要的时间节点问题,再给大家举例一一说明,相信这对正处在实质审查阶段的您会豁然开朗~
我们再来看一下商标注册流程里实质审查的阶段流程:
商标注册流程
通过了一个半月的形式审查,那么您的申请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了,审核员会根据法条审核您的申请,主要是审核商标是否近似。
如果不符合规定,就会被驳回或部分驳回。
对于驳回,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会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通知书收到后15天的时间申请复审。
当然,如果对决定还是不满的,可以在通知书收到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下面我们先来说说对商标近似的判断:
对 商 标 近 似 的 判 断
对于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商标法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近似:
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上述《司法解释》,对商标近似性判断提出了这样一个原则:即首先是从“音”“形”“义”的角度判断,如果“音”“形”“义”角度不好判断,才从构图及其颜色或者要素组合,以及立体形状与颜色组合判断。
同时对于“形”的判断,结合《司法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应该是整体与主要部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比较,而不是仅仅对构成商标整体的某一个要素进行比较,尤其构成要素并非权利人独创,而且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地名、物名,如“长城”,而且判断应该是在隔离状态下进行,不应有先入为主的观念。
厘清这种差异、变化并加以合理运用,无疑有利于申请人在实际情况中降低相似度,对加快商标注册审核的时间有非常大的帮助!
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后,经审查基本符合受理条件的,有这么几个节点问题需要注意:
网上查询、信息公开的几个节点问题
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后,申请件基本信息将在中国企服快车上公开,目前大约是5-10个工作日。
信息公开后,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申请号、申请人名称查询到这个申请件。
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大约是半个月到一个月左右。
电子送达系统上线后,将会缩短发放周期,建议大家尽量使用网申系统申报。
如果要进行事先检索近似商标的话,需要审查员划分文字检索要素、图形检索要素,这个时间就会相对长一点。
也就是说,新递交的商标5-10个工作日内可以在企服快车上查询到。
关于这一点,近期递交的商标在企服快车上查询的时间缩短了许多,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也缩短许多。
举例说明:
例如,这一枚“蛙X稻”商标,递交申请的时间是5月17日,而5月28日(递交之后第8个工作日)就已经能够在企服快车的“商标综合查询”功能里查询到申请的基本信息了,但是关于商标的具体信息,系统还没公布出来。
“蛙X稻”商标基本信息
“蛙X稻”商标具体信息还未公布
而且,在企服快车的“商标近似查询”里还查询不到。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现象呢?
简单的理解就是,审查员工作量太大,短时间内来不及在“商标近似查询”功能里对那么多申请注册的商标信息进行分类。
但对于商标申请人来说这仍然是一件好事,不仅能尽早的跟进自己的商标注册情况,还能提高商标查询的准确率。
申请人只要在查询近似商标的时候在“商标近似查询”里查询近似情况之后,再在“商标综合查询”里查询一遍,这样一来也减小了商标盲期对近似度查询的影响呢。
这个非常方便快捷的实用功能,申请人一定要快快用起来,进而提高对商标注册准确率的判断。
以上是对商标注册便利化部分政策的例举解读,有助于申请人对新功能的正确使用,更快的方便到申请人;
但对于注册商标实质审查阶段不符合标准接到驳回通知的,我们下一期将重点讲解如何弱化其风险,非常希望我们这一系列的课堂可以点亮申请人,让更多的申请人受益,让看不下去流程的申请人对整个流程的理解更容易,也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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