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外资登记管理部门从8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式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表格。
据介绍,新式表格具有5大优点:
一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
二是登记事项更加科学、合理,登记内容更加全面、客观;
三是有利于外资数据的快速统计;
四是全国各级被授权局可根据当地实际对表格的登记事项和内容进行调整;
五是获取表格的方式更加便利。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直接登陆到中国外资登记网(http://wzj.saic.gov.cn)下载相关表格,也可到就近的全国各级外资登记管理部门的注册窗口领取表格。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