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商标意识开始增强,对于注册商标也有一定的了解,但是部分人群在申请商标的时候存在错误的认知,例如:
商标受理通知书就等于商标核准注册。在注册商标的时候,您应该清楚的是“申请商标注册是不能100%注册成功的”。
为什么申请商标注册不能100%注册成功?首先我们先来解释人们第一个错误的认知:
“商标受理通知书就等于商标核准注册”。《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是国家商标局给予申请人的申请凭证,它仅仅表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材料合乎商标申请的材料要求,但商标是否合乎注册的要求,这是在受理完后商标局才要审查的内容,这个审查一般是在受理后10个月左右进行。
在审查中该商标如与他人在先权利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或违反商标法的禁注禁用条款,商标局会下发驳回通知。
所以,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核准注册。
就算申请人现在要申请“可口可乐”饮料,如提交的申请材料合乎申请材料的要求且有缴申请费,商标局依然会对其受理并发受理通知书,接下来申请人也可以在国家局的官方网站上查到该申请信息,但该商标最终会被驳回。
有的申请人就会问,除了以上“可口可乐”这种情况外,其它普通商标在被国家商标局受理后是什么原因导致注册失败(驳回)呢?在这里,笔者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谈谈为什么有的商标在受理后还会注册失败?为什么任何商标在申请前,都不能保证100%注册成功。
一、商标查询盲区的不可抗拒;
大家都知道商标在申请前要办理查询,但无论是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查询,还是自行上国家商标局官方查询网站,所检索到的数据并不是截止你查询日当天的数据,换句话说,今天是06月20日,大家在进行商标查询时,国家商标局能提供给大家的查询数据库是6月20日以前的商标申请数据,从6月20日至1月20日这段时间就是商标查询数据的盲区。
盲区内的数据,一部分是正在申请递交中的申请数据,另一部分是已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但还未被商标局及时录入查询数据库的数据;其它方面数据是商标评审、国际商标延伸优先权等。
正因为以上三方面数据的空缺,就使得申请人通过精心查询后的结论也不完全准确。
虽然拟申请商标与盲区数据冲突的这种概率非常的小,但盲区的存在和它的不可抗拒,使得商标能否成功注册就存在不确定性了。
二、商标审查员自由裁量权较大,随意性较强;
商标审查并不是机器审查,而是通过商标审查员人为的分析和判断。
每个审查员的知识面,考虑问题的角度并不完全相同,这就有可能出现:
同一个申请在二个审查员手中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审查结果(核准or驳回)。当然,对于商标的审查,国家商标局有专门制订《审查标准》对审查员加以指导和学习,让审查员尽量避免和减少错驳、误驳案件的产生。
但《审查标准》只是列举了一些比较常见的审查案例供审查员学习和参考,并不可能把所有的案例都列入《审查标准》且一一说明;再者,商标的审查实行的是“个案审查”------考虑到每个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等并不完全一样,就算两个完全类似的案例也可能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审查结果。
比如大家所熟知的,武汉做卤制品的“精武人家”被商标局驳回了,驳回的理由是与天津“精武”商标近似冲突。
但在商标局以往和近期核准的商标中,有“阳澄”在先,后核准“阳澄人家”的;有“宝岛”在先,后核准“宝岛人家”的......类似这样通过的案例不胜枚举。
“精武人家”被商标局驳回现象的出现,是商标局商标审查意见的不统一、商标的个案审查而造成的。
三、无法预知的商标异议程序;
申请商标通过商标局的审查通过后,继而进入三个月的商标公告期,公告期也称为异议期。
任何人、任何企业如对该商标的申请存在反对意见的,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国家商标局在收到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申请后,该申请商标就进入了异议程序。
国家商标局将在二年左右的时间内,根据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理由并结合实际情况,再对申请商标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的裁定。
当申请人把商标交给商标代理人办理申请时,有可能该商标就是模仿、抄袭复制他人的商标或抢注他人已在使用但并未注册的商标。
但申请人在办理商标申请时,一般不会对商标代理人讲明申请商标的来历和注册的目的,就算真是抢注,申请人也未必肯说实话。
所以,当申请商标进入公告期的这三个月,恰好被被抢注者发现这一情况并及时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且理由充分,事实清楚,国家商标局在一般情况下就会裁定该商标不予注册。
如:国家商标局初审准许了他人抢注的“楚天都市报”可以注册,后经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委托我公司提出异议,国家商标局经过异议审理,又驳回了他人抢注的“楚天都市报”商标。
综上,任何一件商标申请在《商标注册证书》未获得前,其注册失败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并且,商标从申请到注册拿证的周期比较长,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时应向商标代理人了解清楚商标申请的程序,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提前做些准备和应对,以免因盲目的使用和宣传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因商标代理行业目前缺乏监督机制,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时应慎重选择商标代理机构,不要被非法代理机构以“低价、包通过、加急”为幌子加以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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