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商场如战场,企业如果秀才人情半张纸,那生意可能就做不下去了,可如果经常对合作伙伴予以桃李之馈,那税务局可不愿跟你一起买单,税务局是如何稽查“业务招待费”的呢?下面就为您答疑解惑。
一、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金额有何限定要求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二、业务招待费包括哪些内容
1.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三、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要求
1.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要真实。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要求企业申报扣除时,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应能够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2.企业开支的业务招待费必须是正常和必要的。税务部门虽然没有定量指标标准,但一般会采用商业常规作为参考。
3.业务招待费支出一般要求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由于商业招待与个人消费的界线不好掌握,所以一般情况下,业务招待应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
4.虽然企业可以证明费用已经真实发生,但费用金额无法证明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推算最确切的金额。
四、业务招待费与其他费用的区分
1.业务招待费与差旅费的区分。企业内部员工出差应作为差旅费核算,而为客户报销的一些机票及交通费等费用则属于业务招待费。
2.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的区分。如果企业租用综合性酒店,会议结束由酒店统一开具会议费发票,则可作为会议费核算。
3.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的区分。为宣传本企业的产品而赠送的小礼品,如果有企业标识的,作为业务宣传费,如果没有企业标识的,作为业务招待费。
另外,上述费用,企业分不清是招待费和其他费用的,请一律作为招待费处理,规避执法风险;企业分得清,税务稽查分不清,也一律作招待费处理,规避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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