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讲了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是会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有些人注册了商标虽然在使用,但是没有保存使用证据,当有人发起撤销商标的时候,自己又无法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商标局没有采纳,那是会失去商标的使用权的,所以大家一定要记得保留商标使用的原始资料。这个资料在双方对商标有争议的情况下也是很好的确权证据。

那我们应该如何来保留使用证据呢,首先我们要把商标用在我们商品的包装袋上、标签上或者说明材料上面,也可以在各种交易文书上印上我们的商标,像发票、收据、进出口证明等,需要注意的是商标用在公司内部的一些报表和统计资料上面是不能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

还可以将我们的商标用在企业的广告宣传中,通过广播和电视等平台,也可以用于一些商业活动或者展览,但必须是商业用途的,如果只是在一些公众平台中提到过该商标也是不能作为使用证据的。

如果提交的资料是广告宣传材料就需要提供与广告公司签订的合同或者是广告的照片并且标明了商标,也可以是与商标印制单位签订的相关文件,如果是展览就提供展览会组织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