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律的规定,出资协议并不是公司成立的必备条件,但股东履行出资责任是公司成立的必备要件,出资的问题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
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有这几个:
1、货币。股东可以以货币的形式出资,没有比例的限制。
2、、实物。实物具体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等,以实物出资要求以实物的所有权出资。如
3、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依据先行法律的规定,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必须是未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4、股权。股权可以作为股东出资的形式,即出资人以其对另一公司享有的股权设立公司。并且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