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作为组织的重要资产,需要得到妥善保护。但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特别是Internet的问世及网上交易的启用,许多信息安全的问题也纷纷出现:系统瘫痪、黑客入侵、病毒感染、网页改写、客户资料的流失及公司内部资料的泄露等等。这些已给组织的经营管理、生存甚至国家安全都带来严重的影响。安全问题所带来的损失远大于交易的帐面损失,它可分为三类,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法律损失:

·直接损失

丢失订单,减少直接收入,损失生产率;

·间接损失

恢复成本,竞争力受损,品牌、声誉受损,负面的公众影响,失去未来的业务机会,影响股票市值或政治声誉;

·法律损失

法律、法规的制裁,带来相关联的诉讼或追索等。

所以,在享用现代信息系统带来的快捷、方便的同时,如何充分防范信息的损坏和泄露,已成为当前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自评估

组织在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网站下载《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自评估表-管理》=对应的技术自评估表,并实施自评估。

2、认定申请

组织依据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程序、认证实施规则中相关要求,确定申请服务资质类别,并填写《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申请书》。

组织向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提交《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申请书》、《信息安全服务自评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材料评审

中心依据认证程序和相关标准要求,对申请组织提交的认证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申报资质类别和级别,签订认证合同。

4、现场评审

认证机构组织评审组,依据相关标准和评审要求,到申请组织现场进行评审,并出具现场评审报告。特别,对申请一级资质认证的组织,必要时选择申请组织的客户进行项目实施现场见证。

现场验证符合要求后,认证机构组成评审组,依据相关标准和评审要求,到申请组织现场进行评审

5、认证决定

认证决定委员会由3名以上(含3名)奇数认证决定人员组成,作出认证决定。

6、证书颁发

对于符合认证要求的申请组织,颁发认证证书,并予以公示。

7、证后监督

(1)证后监督频次和方式

对获证组织实施监督,每年度(不超过12个月)进行一次监督评审。

当获得组织发生重大变更、事故或客户投诉时,可增加现场监督评审的频次。

(2)证后监督内容

监督评审除包括初次评审的内容外,还应对上一次评审中提出的观察项所采取纠正/预防措施进行验证。

(3)证后监督结论

对于通过监督评审的获证组织,做出维持认证证书有效的决定;否则,暂停或撤销其认证证书。

(4)信息通报

为确保获证组织的安全服务能力持续有效,获证组织应建立信息通报渠道,及时报告以下信息:

a、组织机构变更信息

b、安全事故、客户投诉信息

c、其他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