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4日,知识产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中,发明者、创造者等对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其范围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及相关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传统知识、遗传资源以及民间文艺等。

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局在前期先行试点、试验的基础上,参考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提出和组织制定了GB/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为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供了一个管理模式。

GB/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规定了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标准适用于有下列愿望的企业:

a)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b) 运行并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c)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评价。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可参照本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相关政策

2015年6月30日,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联合制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指导意见》。

根据《意见》要求,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符企服快车新发展需求的推行《规范》工作政策引导体系,引导具有创新优势的企业基本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推动企业通过认证后,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对企业竞争优势的贡献显著增强。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好处:

虽然在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是大势所趋,但在理解上仍存在一定认识误区,部分企业认为自身没有专利或者只涉及生产制造,因此没有知识产权贯标的需求。知识产权范围涉及甚广,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应该跳出知识产权即是专利的思维禁锢,将知识产权管理作为一个完成的系统持续运行,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在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工作中的积极意义。

企业申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应具备的条件?

1、 申请认证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IPMS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其他要求;

3、有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等),要有研发或生产活动,办公场所内配备电脑、打印机、桌椅等基本办公设施,以确保体系可以有效运行;

4、未被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或被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失信主体名录或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虚报、瞒报获证所需信息的情况;

5、认证申请受理要满足的其它条件。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