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初创项目,刚开始很多信息都是不确定的,不对称的,我就拍脑袋分了股份。结果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股东的付出和回报不对等,就会产生矛盾。如何及时修正这个股比,需要规定这些股份在约定的时间内逐渐到期才能兑现,到期的股份可以行使股东权利。如果不成熟的股东离开,可以由公司无偿收回。

设置以下四个常见的成熟条件。

1根据工作时间设置成熟条件。

比如约定期限为四年,年到期25%;也可以在约定的四年内,第一年到期10%,第二年20%,第三年30%,第四年40%。

2根据项目进度设置成熟条件。

比如对于公司的技术开发人员,10%的股份可以在产品设计完成后成熟,20%的股份可以在产品研发完成并做出样品后成熟,30%的股份可以在产品上市后成熟,最后40%的股份可以在产品保修期内无召回或验证缺陷的情况下成熟。

3根据融资进度设定成熟条件。

公司完成A轮融资后可到期40%,完成B轮融资后可到期30%,完成C轮融资后可到期30%;或者,融资1000万可以到期40%,融资3000万可以到期30%,融资5000万可以到期30%。

4根据项目业绩设定成熟条件。

就是确定股东的业绩目标。当按照考核规则达到这一目标时,股权将一次性或分期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