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个人购买的唯一家庭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
第3条规定了执行的范围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暂不执行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的契税优惠政策和第二条的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本通知的所有规定适用于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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