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要成立清算组,这个大家应该都知道。那么,什么是公司清算,公司注销清算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清算是指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理和处置的行为和程序。公司解散时,为了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消灭其法人资格。范围是对公司出资、资产、债权债务的审查。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的,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1.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3.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4.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清算,首先是清算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其次是清偿公司债权债务。其中,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般没有偿还公司债务的命令,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而且在督促债权人申报的期限届满之前,公司一般不能提前清偿债务;
2.公司财产在未清偿公司全部债务前,不得分配给公司股东。对于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还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在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后,将公司的一系列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