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开公司的小伙伴都比较关心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问题,北京企服快车工商注册代理网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问题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如何纳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规定,申请并经研发总额指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来源收入;d.与境内外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总收入、销售总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均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可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处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根据发[2008]172号《企业所得税法》和发[2008]36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条例,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在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企业。
如何确定中国境外高科技企业的收入?103010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其境外所得(境外税前收入):(一)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交易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收入,应当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财产转让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场所所在地确定,股权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按照收益分配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承担和支付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承担和支付所得的个人住所地确定;(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收入。
103010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扣除,抵免限额为依照本法规定计算所得的应纳税额;超过信用额度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年内,用年度信用额度抵减当年应纳税额后的余额抵减。
那么,信用额度怎么算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七十八条规定,信用额度按国别(地区)计算,不设分项,计算公式为:
信用额度=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实施条例计算的中国境内和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总和某国(地区)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和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总和)。同时,财税[2011]47号文件还对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授信额度的计算作出了规定,即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境外授信额度时,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境外授信额度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财税[2009]125号)执行。
财税[2009]125号文件明确指出,境外所得税的税额可以扣除,是指按照我国境外税法和有关规定,企业应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但不包括:
(一)根据境外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2)根据税收协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三)因少缴或者迟缴境外所得税而产生的额外利息、滞纳金或者罚款;(四)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人实际返还或者补偿的境外所得税;(五)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已免征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所得;(六)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企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税。
例如,A公司在B国设有分支机构,2010年境内来源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B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
境外所得已经在当地缴纳了40万元的所得税。
那么,2010年,A公司从国内应缴纳的所得税总额
由于境外所得缴纳的当地所得税为40万元,大于30万元的信用额度,因此A公司2010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90-30=60(万元)。
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问题相关信息请联系北京企服快车工商注册代理网客服,一站式代理北京公司注册和北京注册公司等新公司注册信息。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