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股本。因此,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本身就是违约。不仅要向公司全额支付,还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上述问题是建立在认购资金尚未到期的前提下的。因此,如果办理注销手续时出资期限尚未届满,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如果债务已经清偿北京专业公司注销收费,没有未清债务,那么你直接申请注销,剩下的200万就不用补了。
另一种情况是,当债务到期且在办理注销手续时无法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根据公司破产法的规定,出资必须加快到期,即必须补足。
此外,《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未缴纳的出资作为清算财产处理。需要分期缴纳尚未到期的捐款。
如果已经过期,即使要注销公司,也必须全额缴付,因为缴付资本对国家有义务(缴纳印花税)。填好后,做你该做的,按照程序清理债权债务,进行公告等。
最后,公司注销时是否缴纳注册资本主要是考虑公司注销时是否达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注册资本的时间。逾期需缴纳注册资本。如未到期,则需考虑清偿公司对外负债。如果没有债务或到期,则无需弥补。如果不偿还债务北京专业公司注销收费,将加速到期,需要缴纳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