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日客户黄总经理给我打电话问:“突然会计,我在京尔中心买的衣服不能开其他项目的发票,只能开衣服。他们能被记录下来吗?”我犹豫了一下,回答:

“可以!”诸如此类,只要你是会计,相信你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只是消费项目不同而已。对于这样的项目,有人说可以录,有人说不可以。那么,这样的项目可以记录吗?

首先,我们得回到课本上。我们知道,在会计中有八个信息质量要求,其中之一是客观性。只要是企业发生的客观业务支出,无论金额大小、性质如何,都可以核算,也应该核算(不核算,无法真实反映企业客观业务支出!)。所以当客户问我买衣服的费用能不能在公司的账上报销,我回答可以,就是基于这个原则。

老板把衣服的发票给了会计。这个账到底做不做?

但是,我在回答黄将军的问题时,终究还是犹豫了。是的,会计上也有相关性原则。黄总是买衣服干什么?和公司业务有关吗?所以买衣服的费用能不能入账还是个疑问。

我在回答“可以入账”的时候,就假设黄总买衣服是公司的公务行为。作为公司的财务顾问,黄从不过问我的个人开支。如果黄先生购买衣服属于个人消费,毫无疑问这笔支出不应该进入公司的账户。个人消费由公司报销的,无论在会计上还是税务上,都应视为公司向个人支付劳动报酬。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承担。

老板把衣服的发票给了会计。这个账到底做不做?

如果黄先生购买衣服的行为被认定为公务行为,衣服是用来赠送公司客户的,那么这笔费用在入账后应记入社交应酬费用账户。在税务处理上,应该按照商品购销来处理。取得购货普通发票时,没有可抵扣的进项税。给予时,按进价计算销项税额,增值税与其他应税项目一并计算缴纳。如果黄先生买的衣服是员工工作服,应记入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