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股权转让协议可以撤销或终止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股权转让协议能否撤销或终止?

一般情况下,协议签订后,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得撤销或终止,但双方可以协商同意或撤销或终止。

二、股东会决议可撤销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法条解析:

该条规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主要指股东会的程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了其他股东的程序性权益,但并不包括侵害其他股东的实体权益的情形,侵害其他股东实体权益的,属于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该条中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并非指表决通过的表决权比例,而是指记名、不记名、口头、书面等表决的形式,违反表决通过的表决权比例,应当认定股东会没有做出决议,即股东会决议意思表示不真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二)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三、股东会决议撤销的方式

股东会决议撤销的方式是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无论决议是无效还是可撤销的,都必须经由法院进行确认与判决。股东提起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者可撤销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