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谈论股东的法律知识时,我相信我们对隐藏的股东相对罕见。那么,隐藏股东的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呢?隐藏股东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什么?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隐名股东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隐性股权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享有的股东权利,包括股份收益请求权、公司经营权、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分为:法定权益和章程约定的权益;或者,财产收益权益和公司事务决定的权益。它是区分财产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的独立财产权。

二、股权继承程序用更名吗

股权继承程序要更名。

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股东资格的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转让记载】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五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公司股权转让所需资料

1、《公司转让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