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原债权债务应由公司来直接承担责任,公司需要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股权转让的条件是转让人为公司股东、转让程序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转让必须要订立书面形式的转让协议等。

一、股权转让后原债权债务应由哪企服快车来承担责任

股权转让后原债权债务应由公司来承担责任,只要股东尽到了出资义务则公司的债权债务不需要由其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股权转让流程

1、领取《公司转让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转让营业执照(填写公司转让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转让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转让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转让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转让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转让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转让银行信息(拿着银行转让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三、股权转让转让登记受理审查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五)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六)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