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5年11月17日,吉布提共和国最高法院还规定,1977年以前在法国注册并受到保护的商标在吉布提同样有必要保护。

吉布提工业产权局(ODPIC)是主管商标申请注册的机构。吉布提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和《关于马德里协定的议定书》。

吉布提是《WIPO公约》、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TRIPS协定的缔约国,可以通过国家注册来申请和注册商标。

申请文件

1.申请人可在吉布提工业产权局官网 查看商标申请所需材料,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2.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4.商标图样;

5.委托书签署

申请流程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商标局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

2.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等;

3.公告: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商标申请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

4.注册:经公告刊登的商标,无需异议即生效。

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所赋予的权利有效期为10年,到期前六个月需要续展。吉布提的商标注册是立即生效的,无异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