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一家公司很容易,程序也很简单,但要经营一家公司并不那么容易。许多公司因管理不善而破产,但公司需要在破产时申请,那么破产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破产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 书面破产申请;
(二) 企业主体资格证书;
(三)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 企业职工情况及安置计划;
(五) 书面说明企业损失,并附审计报告;
(六) 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清单,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
(七) 企业在金融机构开户的详细信息,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户、资金等;
(八) 列出企业债务人的名称、住所、债务金额、发生时间和催收偿还情况;
(九) 列出企业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 企业涉及的担保;
(十一) 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开办人或者股东会决定破产的文件。
二、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债务人应注意的问题
债务人可以在债权人没有申请债务人破产之前,主动申请和解,也可以在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告破产前,申请和解。申请和解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债务减免。只要债权人会议通过债务减免的和解协议,而且债务人全部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债务人就可以彻底摆脱破产局面,而且和解协议中减免的债务都不需要偿还。
债务人可以在债权人没有申请债务人破产之前,主动申请重整,也可以在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告破产前,申请重整。申请重整的主要目的也是希望债务减免。与和解不同的是,对于债务减免的重整计划,债权人要分几个表决组分别表决,全部表决组表决都通过时,重整计划才通过;在只有部分表决组表决通过的情况下,如果法院认为重整计划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也可以直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自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日起,债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所有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印章和其他物品;
(二)根据法院、管理人或破产清算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或监督人的询问;
(四)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擅自离开住所地。
三、破产债权申报表怎么填写
申报破产债权,是破产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前提。
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债权人向法院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3、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
4、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
(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
(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