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没有限制,可以自由转让,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司章程约定内部转让条件的,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有三个步骤: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

一、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限制

没有限制。

(一)《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没有受到限制,但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经常根据公司控股权纠纷制定这种限制。

从公司法的立法精神来看,对于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完全属于公司内部股东之间,如果股东基于风险防范和股权结构,通过公司章程限制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条件,规定公司内部转让其他股东按优先购买权的比例,法律应当允许。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允许章程作出例外规定,属于任意性条款,股东可以根据规定限制股权内部转让。

(二)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于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和公司,流通性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生命,关系到公司和第三人的利益。

因此,股份公司股份的自由转让是一个外部问题,外部问题一般不能通过公司章程来改变。

公司章程对无记名股票转让的附加限制,是对股份公司基本制度的根本破坏,是对公司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重大侵犯。

因此,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份自由转让原则属于强制性规定,不能通过公司章程进行变更。

二、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一)资料准备齐全:

1、旧的公司章程

2、打一份新的公司章程

3、营业执照正副本(不能复印件)

4、公章

5、各股东身份证

6、需要填写的资料(见下)

(二)资料填写完整(工商局拿或者网上下载),其资料包括:

1、转让申请书 (签字和盖公章)

2、出资人情况表 (需要盖公章)

3、该转让公司的董事、监事选举决议 (新股东签字)

4、该公司股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决议 (新股东签字)

5、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1(原股东签字)

6、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身份证上签字和盖公章)

7、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按要求签字)

8、该公司执行董事聘任经理决议(签字)

9、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签字和盖公章)

注:资料填写完整之后,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上本人名字,并写上“与原件一致”,该签字的地方签字,保持字迹一致。

(三)带上资料,拿到工商局,等待通知去领营业执照(去领执照的时候带上转让费110元)。

(四)之后去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到时需要带上的材料:转让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份)、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和复印件(2份)、投资者转让为法人股东的还应提供法人股东的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2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三、公司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应提交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转让(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转让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