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现实生活中,企业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根据法律规定分配不同性质的破产债权的顺序。并公平分配给债权人。那么,在公司破产清算期间被告列为谁呢?以下是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期间被告列为谁的问题。我希望这对你有帮助。
一、公司破产清算期间 被告列谁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解散清算组由什么组成
公司清算组的成员组成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法院对债务人作出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即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经营管理,而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不便直接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及变卖清偿;债权人会议作为一个临时性的机构,仅代表债权人的利益,而不能代表债务人的利益,因此它也不能管理和清算破产人的财产。
为了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利益,有效地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并且公正、合理地进行清算,各国破产法都无 一例外地在破产程序中规定设置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和清算破产人的财产。
三、公司清算几种方式
1、资本转让式清算
资本转让式清算是指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时,外方将资本转让给中方,中方支付外方应得的转让资本净值,由外商投资企业变为中方独资经营企业,原外商投资企业解散。这企服快车式一般适用于满期解散型企业。合资或合作合同期满,而企业继续经营还有前途的企业通常采用资本转让式清算。
2、完全解散式清算
完全解散式清算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各方投资者均不愿继续经营该企业,或不符合继续经营条件而进行的解散清算。企业在解散时,将所有的财产物资和负债逐一清算,将剩余的财产变换成现金,按出资比例全部分配完。这企服快车式适用于由特殊原因造成提前解散的企业。由于合资或合作企服快车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而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下去,必须完全解散的,一切损失均由不履行义务的企服快车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