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个人破产制度,但在中国,破产制度只适用于企业法人,个人破产制度尚未实施。因此,接下来,我们将向您介绍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破产及其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个人可以申请破产吗?
个人不能申请破产。在我国,只有企业法人才能破产,个人不能申请破产。
二、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有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抵押品、留置物、出置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3、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
4、依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放弃优先受偿权或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5、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6、尚未办理产权证或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7、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8、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9、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三、破产特征是什么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
2、债权人公平受偿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而按照“同质债权、同等地位”的要求,需要依照法定顺序,按照同一比例,将债务人的财产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分配,以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公平。
3、存在多数债权人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获得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