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破产之后一般需要及时的进行清算,企业清算的过程中是需要依法成立清算组的,清算组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来进行清算,一般也是需要公告的。
那么企业清算公告必须吗?下面就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企业清算公告必须吗
不是必须。
(一)公司没有资不抵债,只是股东不想继续经营,且不希望公司主体继续存在对股东造成影响,此时应该进行解散清算,然后至所属工商登记部门进行注销,将公司这一法律拟制主体彻底在法律上进行消除。
对于这部分企业来说,需要做的就是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方式启动后续清算程序,待清算完成后至工商登记部门进行注销。
对于解散清算,往往是由股东作为主导,在清算的过程中,股东也有较多意思自治的空间。
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已无法正常经营,而股东不履行注销程序,可能会导致公司最终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规定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三)公司已经资不抵债,股东不堪债权人“骚扰”,且无法与债权人和解,股东可以自行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破产清算通常由法院及债权人主导,程序较为复杂。
这种情形,由于公司对外债务较多(税款、员工工资、租金、合作方应付款等),情况比较复杂,法律首先要保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利益,如果要合法关闭公司,依法必须启动破产程序,破产程序较为复杂,周期短则一年,长则两三年。
二、公司清算需要看哪些财务数据
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三、清算组基本概念
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其间破产清算归于强制清算的规模,本词条介绍的清算组仅指破产清算的景象。
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之后,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所组成的担任对破产产业进行保管、整理、估价、处置和要配的清算安排。
各国对清算组或类似于清算组的建立有不同的规则,如《新西兰破产法》规则,破产产业的办理人是依照国家效劳法令规则录用的公职产业受托人。
债权人仅能够派遣专家等帮忙他进行办理。
《智利动产法》规则,破产产业由公职的破产产业办理人组成的“破产总局”来清算。
《英国破产法》则规则由债权人挑选、托付破产产业的办理人。
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则,由人民法院建立清算组来接纳破产企业,其组成人员由人民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专业人员一般指注册会计师、律师、经济师、审计人员等。
清算组建立后还可视具体情况聘任作业人员。
清算组受人民法院的领导,对人民法院担任并陈述作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清算组的活动进行干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