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个人破产制度主要是指债务人自然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法院依法宣布破产、财产清算分配或债务调整、债务豁免和确定破产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那么,个人破产制度是如何规定破产清算的呢?接下来,企服快车财税小编将为您回答。
一、个人破产制度如何规定破产清算?
《中国大陆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程序的结束包括破产财产不足以偿还破产成本、财产分配、破产和解协议和破产重组。
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时,应采用与《企业破产法》一致的立法模式,区分破产程序,分为破产清算、破产和解和破产重组。
破产清算是破产的核心程序。
进入破产清算后,管理人执行破产人的个人破产财产,使其全部债权人得到公平赔偿。
清算结束后,所有债权债务被消除,破产程序也被终止。
在破产和解程序中,破产人和债权人需要就清偿债务达成和解协议,或者通过减免债务或者分阶段偿还债务。
双方签订协议后,严格按照协议执行,最终破产程序终止。
最后,在破产重组中,破产人通过双方认可的重组计划再生,以未来收入偿还债务。
二、企业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法定的公告期就需90天,其他的还有清欠债权债务、安置员工、审计等等的时间,全部假设都进展顺利的话,至少也要120天吧。
这个时间是没有一定的,但可确定的是90天的公告期是一定要的,其它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的。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
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
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
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三、清算组成员的职责都有哪些
《破产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组成员在执行管理、清理、估价、变卖公司财产过程中难免不会有人徇私舞弊,从中得利,要求清算组成员不得收受贿赂、不得有其他非法收入,如在清算期间,清算组成员实施了非法行为,知情者应当举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
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接受人民法院监督。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纠正,并可以解除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职务,另行指定新的成员。
对情节严重的,应移交相关机关处理。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
清算组成员在执行清算工作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组做出的违法决定、违法清算行为,公司的股东会可以不予认可,债权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或者裁定其清算行为或者清算决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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