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商标注册的过程,往往不会是那么企服快车风顺的,随着一个商标对一个企业和公司的重要程度越来越高,现在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企业对这方面的内容还是比较重视的,如果有自己的商标是一定要去注册的,但是,注册商标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有时也会发生异议,接下来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带来商标异议需要哪些商标证据材料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异议需要哪些商标证据材料
(一)商标异议申请书;
(二)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三)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四)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五)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商标异议流程是什么
商标异议的流程: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三、已经审批的商标被异议怎么办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
被异议商标在三个月公告期内,商标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针对异议人提出的理由有针对性地进行理由充分的答辩,争取成功注册。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