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标在公示期有人提出异议的,商标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书后应及时提供针对异议的答辩材料,然后等待商标局的裁定。
如果没有出现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况,要做好提起异议复审申请的心理准备。
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编辑为您介绍商标公示期有人提出异议怎么办以及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商标公示期有人提出异议怎么办
1、商标被异议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局受理商标异议后,将向商标申请人发出《异议答辩通知书》,要求商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就商标被异议情况陈述事实和理由,提供书面的异议答辩材料。
对商标申请人来讲,收到通知书后可以选择提供材料也可以选择不提供相关材料,这并不影响异议程序的进行。
2、多方面考虑商标异议裁定,是否提出异议复审
根据新《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的异议裁定,被异议商标就可以注册了,异议人不能再提复审,商标申请人就可以拿到商标注册证。
如果做出不予注册的裁定,商标申请人(被异议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异议复审申请。
在旧《商标法》施行期间,大量的异议复审是由异议人因异议不成向商评委提出的,也有部分复审是异议成立由被异议人(商标申请人)提出的。
在新《商标法》实施后,异议不成后该商标已经获得注册权,异议人不能再提异议复审,而只能对该商标向商评委提出争议。
因此,新法实施后,异议复审的数量应该 有一个比较大的减少。
商标申请人在异议成立的情况下,需要谨慎应对,考虑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启动异议复审程序。
3、接受复审结果或启动司法程序
新法废除了行政终局裁定的做法在保留异议复审程序的基础上,增加了司法救济程序,即根据新法第33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 异议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虽然对于商标复审案件 采用行政诉讼模式的合理性值得商榷,但毕竟为当事人提供了作为权利的最终救济方式——司法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二、商标异议什么情况回会补正
申请商标异议的理由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异议一般的流程办理途径一般是:
第一步:建议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能快速进入异议流程,不耽误申请)
第二步:代理机构会在线提交代理资料
第三步:商标异议申请补正,这一步如果资料没有问题的话是可以避免的,但是如果商标局审核,您的资料有问题那么就要在三十日之内按照商标局的要求重新准备。
然后进行下步程序等待商标局的裁定
三、商标被异议能复议几次
一个主体对一个商标可以提一次申请。
一个商标可以被多个主体异议。
异议裁定之后。
双方都可以申请异议复审(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异议复审完了还能去法院,中院完了再去高院,这一套流程下来,估计商标都该续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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