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的资产主要有,申请时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等。但是要注意,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

一、企业破产清算哪些资产

企业破产清算资产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有形财产;无形财产;货币和有价证券;投资收益。

2.破产企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清算期间继续营业的收益。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取得的财产,如因他人侵犯破产企业的专利权而获得的赔偿。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法人能不能申请破产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除此之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申请破产还用还钱吗

需要。在破产保护期间,债权人不得强制要求还债。破产企业,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企业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企业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企业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可以通过资产的重新整合以及剥离不良资产,使公司重新走上正轨,甚至变得比以前更加强大。但如果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重组失败,最后还是要破产清算。

在我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