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企业家都充满希望地创办一家公司,对未来的职业生涯充满了无限的美好愿景,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梦想成真。当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时,公司可以依法解散。那么,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后的取消程序是什么呢?以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信息,供参考。
一、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后的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小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15天内成立清算小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小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小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小组成员可以是股东、董事或其他人。
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解散公司15日以上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责令解散或者因撤销许可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注销登记。清算组完成工作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股东大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公司所在地发布解散公告。
二、公司解散了员工怎么办
公司解散,也就意味着公司这一主体将不存在了,以人来类比的话,相当于合同的企服快车死亡了,那么合同就无法继续履行了。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视为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那在实务中比较难的是,尽管法律规定员工有权取得补偿金,但由于企业已经解散,没有人来负责支付,因此员工的补偿金无法得到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企服快车面员工可以以债权人的身份申请破产程序,并按破产清算程序获得清偿,另企服快车面,如果企业已经进行破产或清算程序的,员工就无需自行申请破产,而是可以申报债权。那经济补偿金是属于第一顺位的债权,应当优先得到清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解散流程是怎样的
(一)股东会决议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成立清算组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除了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之外,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六)清算分配
公司财产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七)制定清算报告,报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八)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