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破产是一种政府保护行为,以免受到债务公司的威胁或威胁。那么,个人如何申请破产保护呢?接下来,司盟企业服务部的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如何申请破产保护的知识。欢迎阅读!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和学习。我希望这对你有帮助。
一、个人如何申请破产保护?
申请人应首先申请破产案件,申请人分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具体管辖权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区、地级市(含同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破产案件;国家计划调整的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书;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及安置计划;
(五)企业损失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清单,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户的详细信息,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出企业债务人的名称、住所、债务金额、发生时间和催偿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出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开办人或者股东会决定破产的文件。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的事实和证据;
(二)债权的性质、金额、担保和证据;
(3)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二、公司破产向哪里申请
公司破产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即可。
企业符合破产的条件,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准许后即可开始清算。企业严重亏损,没有能力清偿到期的债务,可以由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的申请。如果企业已经具备企业破产的条件,还须要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法规裁定并且宣告该企业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的程序。
三、破产程序的特点
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
(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
(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5)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