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许多公司无法抗拒巨大的社会竞争压力,从而破产。有很多这样的公司。那么,上市公司申请破产重组的法律程序是什么呢?让我们来看看上市公司申请破产重组的法律程序。
一、上市公司申请破产重组的法律程序
(一)上市公司重组申请
1、债务人(上市公司)根据破产法直接向法院申请重组(第二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
2、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债务人(上市公司)(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
3、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投资者,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
(二)重组裁定
破产案件受理法院作出重组裁定。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重组申请符合破产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组并予以公告。
1、重整期间: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组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组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由此可见,重组的法定期限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九个月。债务人或其管理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减债谈判、与战略投资者资本或资产进入债务人的谈判、债转股或其他形式的重组计划,应当在此期限内完成。可想而知,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如何充分利用重组期是对重组参与各方战略决策和智慧的重大考验。
应当强调的是,如果重组计划草案不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法院将裁定终止重组程序,并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
(2)抓住重组裁定的机会
虽然《破产法》对重组作出了具体的期限规定,但对重组申请审批的期限没有严格的规定。所有接受破产案件的法院都希望当地上市公司能够成功重组,这有利于员工就业、社会稳定和政府税收。法院的支持和合作也是重组参与者能否成功重组的关键。
重组参与者减免债务(包括债务清偿或延期清偿计划)、当战略投资者的资本或资产注入计划、上市公司原股份相应变更计划(股权转让)等重组计划草案基本达成协议时,请求法院作出重组裁决。重组参与者将努力及时采取主动,增加重组的成功系数。
(三)重组计划草案
1、制定重组计划草案:
重组计划草案由债务人或其管理人制定并提交,具体由债务人或其管理人掌握的债务人的财产和业务确定。
2、重组计划草案的内容:
《破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重组计划草案必须具备的内容:包括债务人的经营计划、债权分类、债权调整计划、债权人赔偿计划、重组计划执行期、重组计划执行监督期、其他有利于债务人重组的计划。
股权转让、债转股、定向增发等重组方式多种多样,应属于“其他有利于债务人重组的方案”。因此,重组计划草案是一项内容复杂的综合性企业救济计划。
(四)重组计划草案的通过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组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组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提交重组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表决前向债权人会议解释重组计划草案,并回答询问。
1、债权人分组表决通过:根据债权类型一般分为:财产担保、职工、税收、普通债权等组;涉及投资者权益调整的,可以设立投资者组;普通债权人是否设立小型债权人组,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
同一表决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一半以上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金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是该组通过重组计划的草案。当每个表决组通过重组计划草案时,重组计划通过。
2、如果部分投票组未通过,提案人可以再次与该组协商。
3、法院强制性批准: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六项条件。只要所有重组计划草案都符合这六项条件,法院就有权强制批准重组计划草案。
(五)上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的信息披露和证监部门的监管
上市公司破产不仅涉及破产法,还涉及证券法、《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律义务。由于上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并不意味着其股票交易当然会退市(退市),因此仍应及时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
1、信息披露主体:上市公司或接管其财产和营业权的管理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四类。但不涉及上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应披露的重大事件。
2、上市公司或其管理人在破产重组阶段应披露的重大事件
(一)破产重组申请;
(二)裁定上市公司重组的法律文件;
(3)债务人或管理人在重组期间为继续经营而借款的,贷款金额和设定的抵押信息;
(4)重组计划草案;
(5)重组计划草案的表决;
(六)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组计划草案的法律文件;
(7)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组计划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组计划,并在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下宣布债务人破产。
(8)上市公司高管在重组阶段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信息。
应当强调的是,法院公告不能取代债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证券交易所将对股票给予“退市风险警告”,监管机构也将特别关注。上市公司除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外,还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破产程序的过程、重组进度、员工安置计划等,以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
二、公司破产的程序
(一)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如果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那么公司的债权人或债务人要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公司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成立清算组。
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会在宣告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资产。
(三)破产企业被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进行全面接管。
(四)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例如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等。
(五)破产财产的清算。
(六)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七)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八)将破产企业的相关登记情况注销掉,向法院提请终结破产程序,在清算组正式撤销后,清算程序终结。
三、如何写企业破产公示
破产人:________________贸易公司
法定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该公司经理
对上述债务人,本院已于1999午5月23日9时进行了破产宣告,特此公告。
一、破产裁定书主文
债务人______贸易公司为破产人。
二、原定第一次债权会议日期改为1999年8月23日,会议召集地点不变。
三、破产清算组负责人_______。
四、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破产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______中级人民法院(章)
审判员: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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