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当公司不能继续经营时,它将面临破产清算。清算是公司解散时偿还债务的行为。公司应在清算期间成立清算小组。因此,接下来,我们将向您介绍清算期间是否可以处置公司财产及其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清算期间能否处置公司财产
公司在清算期间存在,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在公司清算期间,可以进行公司资产处置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分别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不得按照前款规定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清算期间可以签合同吗
公司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无关活动的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违反此规定并不当然导致合同无效,若合同无《民法典》规定的其他无效事由,合同成立且生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三款对清算期间的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限制,即公司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三、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