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的商业经济正在迅速发展,我们可以在生活中看到许多公司和企业。为了保持市场运行,经济运行困难的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破产。那么,破产重组失败了怎么办呢?请继续阅读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仔细总结的相关知识,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重组失败怎么办?

因重组失败导致破产重组程序终止的,法院除裁定破产重组程序终止外,还应当根据关系人的申请或者职权立即宣布企业破产。破产重组上市公司在法院作出上述终止破产重组程序的裁决后,还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有关裁决。交易所根据破产重组程序终止裁定撤销破产重组上市公司股票恢复正常经营,或根据企业破产宣告和股票上市规则宣布破产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破产重组上市公司股票重组失败。

二、企业破产的具体程序

1、提出整顿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申请三个月内,被申请的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被申请的破产企业进行整顿,法律规定,整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2、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人民法院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草案的主要内容应有清偿债务的期限、数额及要求减免的数额请求。

3、和解协议的讨论

在全体债权人召开的会议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和解协议进行讨论、表决,一旦通过,经人民法院认可,人民法院即发布整顿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4、制定整顿方案

企业主管部门见到整顿公告后,应协助企业拟定整顿方案,并交企业职工大会讨论,原企业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持整顿工作。

5、企业整顿情况的监督

拟破产的企业进入整顿阶段,其整顿的情况由企业职工大会和债权人进行监督,负责整顿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向职工大会和债权人会议报告整顿情况。对企业整顿的过程,职工大会和债权会议应作全程监督,监督企业是否认真执行和解协议,有无隐匿、私分、无偿转移财产或非正常压价出售财物、放弃债权等不法行为,如发现有不法行为,应立即向人民法院报告,终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

6、裁决整顿结果

企业经和解整顿后,能按和解协议解决与债权人的债务纠纷,按协议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应公告终止破产程序,恢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反之公告终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

三、企业破产申请主体是什么

1、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或者重整;

2、债务人可以申请本企业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3、对企业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可以申请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的企业法人破产清算;

4、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5、债务人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