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股东有权处理股东个人享有的股份,但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那么公司个人股份转让,其他股东不办理手续呢?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来看看,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个人股份转让,其他股东不办理手续怎么办?

(一)股东在转让前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决议主要包括:

1、股份转让给公司股东的,只需写:同意股东A将货币出资XX元转让给股东B。

2、需要转让给非公司原股东的,需要写:同意增加新股东B,同意股东A将货币出资XX元转让给股东B。

3、如果涉及新股东的增加,如果公司内离职的股东担任公司职务,也需要做出一些决定,如:

(1)如果离职的股东以前是监事或董事,原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写道:同意免除B监事或董事职务,并选择XX为董事。

(2)离职股东为前董事长、副董事长或经理的,原董事会应当作出董事会决议:免除B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的职务或经理。

(二)转让人与转让人签订出资转让协议。

(3)由新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作出新的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新成员组成新的股东大会,选举监事和董事。

(四)新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等。

(五)新股东会应当作出章程修正案。

二、股份转让需要多久

每个地方的时间不一样的,股份转让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国税,地税都要转让的。如果还有其他特批的,也要去转让或者备案的。正常情况下,工商局提交资料转让后7个工作日出执照(珠海武汉最快1个工作日),组织机构代码证转让3个工作日(加急1个工作日)。国税,地税提交转让资料当时就可以出证。所以最慢是10个工作日。

三、工商股份转让的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工商股份转让的条件各地不同要求也会不同。

股东转让受理机构:企业所在地归属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股东转让流程介绍: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转让登记通知书》。

公司股东转让需要提交的材料(工商局程序要求):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转让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加盖公章,法人章);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转让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转让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转让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