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如果企业管理不善,无法偿还企业欠下的债务,需要向法院申请破产,仍有一定市场优势的企业将进行破产重组。那么,破产重组是否优于破产清算呢?请继续阅读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仔细总结的相关知识,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重组是否优于破产清算

破产重组需要由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关人员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审查,认为重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债务人重组并予以公告。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申请,破产重组程序肯定不会启动。因此,破产重组优先于破产清算,破产重组不是企业破产程序的必要程序。

二、企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根据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当然,如在破产宣告前,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或者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二)债务人请求和解不成立或和解被废止

1、债务人请求和解不成立。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尚未做出破产宣告前,债务人请求和解的,如果法院驳回债务人的和解申请、债务人请求撤回和解、债务人经与债权人会议协商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法院裁定不认可和解协议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2、和解依法废止。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的,如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或是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的申请废止和解,或者依职权废止和解,宣布债务人破产。

三、企业破产职工债权诉讼程序

(一)起诉一个公司,应当符合起诉条件,并且应当具备相关证据。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

(二)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三)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