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改制和变更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具体如下所述:
1、变更是以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而不以评估值验资后折股;但改制一般以评估值验资、折股;
2、变更的情况可以连续计算业绩,而以评估值验资调帐的改制则不能连续计算原有业绩;
3、变更前的企业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改制前的企业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集体企业;
4、变更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自然继承,但改制债务转移需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
5、变更是将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纳入股份公司的范围,而改制也可能剥夺非经营性资产,只将经营性资产纳入股份公司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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