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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的规格型号可以不填吗
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规格型号可以不填,提供服务不同于货物,本身也没有规格型号可填.
增值税发票没有税率能用吗
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能出现税率为空却有税额的情况.
可能的情况是"税率"栏打印的是"*",却有税额.这种情况是因为存在减免税或者差额计税的情况,导致发票上的税额与销售额的比例与法定的税率或征收率不一致,为避免误解,税率栏只好打印"*".
哪些发票的税率栏没有税率?
我公司上月收到的增值税发票中,有一张税率栏里面是一个'*',另外一张却是'***'.请问这是不是假发票?我公司能否接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增值税发票:"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免税、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差额征税的,"税率"栏自动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第三条第(五)项规定,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新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免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免税","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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