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认证后发现开票有误如何处理”有很多会计人刚开始接触的时候不太了解,为了让各位会计人员在工作的时候能够更加全面的掌握会计行业的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专用发票认证后发现开票有误如何处理”的内容,一起来看一看吧!专用发票认证后发现开票有误怎么办?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第二十七条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重复认证。
本规定所称重复认证,是指已经认证相符的同一张专用发票再次认证。
(二)密文有误。
本规定所称密文有误,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无法解译。
(三)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认证不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或者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不一致。
5月1号以后不能开17%、11%增值税发票了?
此次增值税税率调整内容是,自5月1日起,原适用17%税率的货物和服务等,适用16%税率;原适用11%税率的货物、服务和不动产等,适用10%税率。将原17%、11%税率各下调了1个点。
这里的“5月1日”怎么理解呢?“5月1日”指的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前的业务,还是适用原来17%、11%的税率纳税,按照17%、11%开具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后的业务,则适用调整后的16%、10%新税率,按照新税率纳税和开具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当然还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来判断。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整理“专用发票认证后发现开票有误如何处理”的内容,想要获取财务知识,欢迎注册企服快车账号,即可咨询在线答疑老师为你解答,还可以免费领取会计实操、做账、报税、财务报表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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