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于1984年颁布,1992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00年和2008年又分别进行过两次修订。
2014年下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的研究准备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于2015年7月上报国务院,由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
2015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就送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于此后积极开展研究论证工作。
2018年的工作计划,是将知识产权局起草的专利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以往几次的经验,
现行《专利代理条例》由国务院于1991年颁布实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其内容与现实情况严重脱节,制约了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亟需修改。
2012年至2016年,《专利代理条例》修改。
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涉及取消依据《专利代理条例》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的地方初审,同时要求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为避免相关改革措施与现行法规脱节,国务院加快了《专利代理条例》的修改进程。
我国的《著作权法》于1990年通过,2001年和2010年分别进行过两次修订。
2012年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并征求公众意见。
在2017年的一份提案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理事长李东东提到,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持续加快的情况下,网络等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带来了很多版权保护新问题,侵权盗版有愈演愈烈之势,但是由于《著作权法》的滞后,原创创作者、生产者和传播者的积极性遭受重创,文化创意产业、创意设计行业面临严峻的挑战和巨大的冲击。
当时他们建议将完成《著作权法》修订工作纳入国务院2017年第一档立法计划,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如今看来,这一目标并未完成。
如今世界日新月异,变化每天都在发生。
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手段,对其进行管理和保护的方法也要随着市场的变化而改变。
2018年对于专利立法和著作权立法都是意义重大的一年,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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