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月上海东方卫视又要推出一档新节目了,这档综艺名为《向往的生活》,由何炅、黄磊、Henry作为嘉宾出演。
节目看点:艺人们将去往农村体验生活,并用自己的劳动来解决三餐问题(包括前来做客的圈内好友的一日三餐)......听起来挺不错一节目,不过仍然遭到了广大网友的质疑:
是原创吗?买版权了吗?这不就是韩国的《三时三餐》嘛......难道国产综艺又~双~叒~叕~抄袭了?!
对此,栏目组官微是这样回应的:
回应焦点
1.节目有所相似,但没有抄袭。
2.《向往的生活》不是中国版的《三时三餐》,没买版权。
抄了?没抄?毕竟节目都还没有播,现在说抄袭还为时过早。
不如我们谈谈那些已经播出的节目吧。
通常,大众认为的抄袭,主要看的是节目游戏、环节等创意层面的相似度。
比如《奔跑吧兄弟》中脚踩指压板狂奔做任务、撕名牌大战等游戏内容,中韩跑男游戏设置相似度很高,但因为买了版权,所以这样的设置是被接受的,如果没买版权,那就侵权了!
真的是这样吗?
小编想说——像,也可以不构成侵权。
著作权不保护综艺节目模式
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性的表达,但不保护思想。
通常我们说的买综艺版权,实际上引进的是节目的模式、具体制作的操作规程等。
综艺节目模式是创意、流程、规则、技术规定、主持风格等多种元素的综合体。
综艺节目模式属于思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比如节目中的游戏设计,这是一种创意,属于思想,不受著作权保护。
当看到两档节目出现相似游戏环节时,著作权法并不能认定其存在侵权。
如《了不起的挑战》与《极限挑战》、《世界青年说》与《非正式会谈》等节目,前者都是买了国外版权的,但后者并没有,虽然内容环节设置都极为相似,但却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内容环节属于思想范畴);节目的主题曲、舞美设计、原创段子、节目logo等构成作品的,著作权法可以保护。
既然综艺节目模式没有著作权,那我们买版权买的是什么?
引进国外综艺节目,所签订的实则是一份“综艺节目模式引进合同”,其中包括综艺节目的文字脚本、制作宝典、节目大纲、分镜头剧本,同时会对购买方提供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后续服务。
也就是说引进的不仅是节目模式,还有“综艺节目的制作剧本”。
模式虽没有著作权,但剧本有啊!所以版权该买还得买,剧本是受著作权保护滴~
敲黑板
在综艺节目中,创意、技术、规则、主持等属于思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舞美设计、文字脚本等是独创性的表达,受著作权法保护。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综艺节目是盈利性的商业运作,电视台及制作公司作为实际经营者,也要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
如果俩综艺节目模式过于相似或故意模糊宣传,造成群众混淆误认,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从而受到处罚。
高价购买版权(实际是签署引进协议)未尝没有规避这方面风险的意思。
正因为模仿风险大,所以这两年版权方一路水涨船高。
中国的电视台与其绞尽脑汁的和版权方还价,倒不如想想如何才能提升节目的口碑与品质。
目前,国内综艺大部分都是靠大咖嘉宾来撑场面的,且多半是为了商业宣传:
出专辑了,来上一下节目;有新戏了,来宣传一下......只要嘉宾请的好,节目就收视高。但是综艺并不是为了艺人们的商业宣传而诞生的,节目不应只依靠艺人来提高关注度,这样只会营造出国产综艺的虚假繁荣。
想要做出好综艺,单靠艺人不行,只知道“买买买”的去引进也不行,还得以节目本身为主体,这样才能制作出有自己特色和风格的综艺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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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节目有著作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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