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建筑企业在将资质办理下来后就搁置不管了。其实企业要随时关注企业的一些信息的变化,还有资质的有效期之类的。下面小编就简单给大家说说哪种情况需要重新核定资质。
1、企业新设分立,即企业的资产(含设备,下同)、人员、业务等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企业,原企业注销,新企业分别申请原企业的相关资质的;
2、企业派生分立,即企业的部分资产、人员、业务等分立设立一个或几个新企业,原企业仍然存在。原企业和新企业分别申请原企业原有相关资质的,或者原企业不再拥有资质,由新企业申请原企业原有相关资质的;
3、全民或集体公有制经济改为私人独资或私有股份制经济的企业(变更后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除外),其经济类型变更,按照办理权限在省住建厅审批的,需重新核定资质;在地级以上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但在省住建厅办理名称变更的,需递交企业基本信息表,省住建厅将从“四库一平台”查看该企业经济类型变更后的实际情况,然后审核其名称变更等事项。
4、由住建部颁发的资质,任何形式的经济类型变更且涉及到名称变更,需按照住建部的要求(表格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上下载)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表格上要求,准备资料供省住建厅审核,由省住建厅出具初审意见后再上报。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