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知识产权保护有“外在公开”以及“时间紧迫”这样两个特点。展览会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求主要是“快速”“便捷”“经济” 三个方面,在证据收集与保全、侵权认定、临时措施、侵权救济等环节上与其他权利保护制度存在着显著区别。那么,如何做好会展知识产权危机防范工作?
1. 对参展材料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检索排查
准备参展时要对参展材料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检索排查。参展材料包括:
产品、包装、宣传彩页、宣传视频音频资料、公司中英文网站等,对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瑕疵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并由公司法务部门出具参展产品法律意见书。2. 携带相关法律文件参会
参展时要携带相关法律文件。相关法律文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商标证书、专利证书(参展国商标证书、专利证书)、公司专利被许可文件(应含当前的缴费记录,以保证许可有效)、公司和权利人谈判证明文件(如邮件往来、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等); 公司重要采购合同、紧急联系人员名单(包括国内应急团队人员、参展国当地律师、许可方主要联系人)等。
国内法务人员应对参展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并制作一份相关知识产权问答手册,便于参展人员随时查看。
3. 收到警告函后的回应
要积极应对,可以先发一封回函,告知已收到对方的警告函, 并进行积极的配合和表态。之后分析警告函中所罗列的产品是否确实侵权。如果确实有可能侵权,要立即开始与权利人进行沟通协商,获得许可或缴纳侵权赔偿金,停止侵权,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发现确实不存在侵权行为,应发函给权利人及其律师,列举自己产品不侵权的理由。
4. 收到临时禁令的应对
当权利人发现警告函不能解决侵权问题时,可能会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临时禁令一般是指法院或者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对侵权人发布禁令,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一旦法院对侵权嫌疑人发出临时禁令,在展会或者海关发生了查抄行为, 参展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提前向受理临时禁令申请的法院申请辩护报告:申请辩护报告的前提是申请人在国际展会上有可能遭遇权利人申请的临时禁令,如已经收到警告函,或者同领域公司在相关展会上已经遭到查抄;申请人明确知道权利人将会在哪些领域对其申请临时禁令;申请人有明确的法律理由,比如参展产品不涉及侵权,或者已经获得权利人的权利许可等。
(2)应当针对临时禁令提出异议:如果参展商认为自己并没有侵权行为,或者申请人权利要求的范围太大、标的值过高等,都可以通过律师对临时禁令提出异议。如果申请人事先未发出警告,直接申请临时禁令,参展商认可侵权行为,可以对临时禁令中的费用提出异议,并同时签署停止侵权声明。
(3)要求申请人提出正常诉讼:如果被申请人认为在临时禁令程序中没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要求对方收回申请,并进一步要求对方提出民事诉讼。如果对方过了期限仍不提起诉讼,可以通过律师向法院要求解除临时禁令。
(4)必要时要求损害赔偿:如果法院在异议程序中发现临时禁令法律依据不足而取消临时禁令,或者如果法院因为申请人没有在期限内提出诉讼而取消临时禁令的,被申请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
5. 展品被查抄及扣押的应对
参展企业遭遇执法人员查抄时,要了解对哪些产品采取了何种措施,清楚临时禁令对哪些产品有法律效力,在没有确切了解执法人员要求签署的文件内容的情况下,不要擅自签字,应请律师对相关文件过目后再签字,否则涉及针对将来的保证条款可能会无法实现,或出现自愿放弃事后救济权利的后果。
6. 展会结束后的弥补措施
展会结束后,企业应该彻底了解清楚公司被查抄产品是否涉及侵权。如果法院认定企业不侵权,应该立即在诉讼时效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临时禁令,并要求权利人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或者向当地海关要求退回被扣押的参展产品。如果法院确认参展企业侵权,企业应该积极和权利人达成和解,获得授权,为将来的展会和市场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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