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注册外资公司代表处,以及"外资公司注册"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关注合泰企业。

外资代表处设立条件是什么

外资代表处设立条件是:

1、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真实记载外国企业经费拨付和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并置于代表机构驻在场所;

2、外国企业成立的时间要在1年以上;

3、有与中国企业往来证明。

代表机构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真实记载外国企业经费拨付和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并置于代表机构驻在场所。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是指外国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与该外国企业业务有关的非营利性活动的办事机构。

代表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七条 代表机构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真实记载外国企业经费拨付和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并置于代表机构驻在场所。

代表机构不得使用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的账户。

第八条 外国企业委派的首席代表、代表以及代表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 关于出入境、居留、就业、纳税、外汇登记等规定;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注册一个外资代表处要多久?

要不了多久,最多一星期。

注册外资代表处设立登记,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按照业务性质,报北京市商务局或国务院相关主管委、部、局批准,取得《批准证书》; 注:外国广告企业、医药类企业、贸易企业、制造企业、货运代理企业、承包企业、咨询企业、投资企业、租赁企业、教育机构、铁路运输企业等不需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应直接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第二步:领取登记表格;

第三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四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登记证和代表证。

特别提请注意:

在注册外资代表处时,应由首席代表或首席代表委托的代表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提交的文件、证件为外文的,应附中文译件。

外资企业代表办事处如何注册?

如果您问的是外国企业在北京设立代表处的话,首先这个外国企业必须成立两年以上,才可以;

所需准备的资料为:

1)总公司(需成立2年以上)开业证明公证认证原件及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2)总公司(需成立2年以上)资信证明公证认证原件及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3)总公司委任书原件;

4)申请书原件;

5)首席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6)首席代表一寸照片5张、18岁之后简历一份;

7)提供代表处驻在地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需加盖房产单位公章)、租房协议及租赁发票原件;

8)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如果您问的是在国内成立的外资公司在北京设办事处的话,那就不是这样了。

在国内成立的外资公司现在不可以设办事处了,只可以在北京成立分公司,或者是在北京直接投资再成立一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