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税法规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取得的营业收入,应按章缴纳营业税及其他附加税。按信贷基金、固定资产和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按实现利润缴纳所得税、调节税。提取的各项专用基金及其他收入,应按规定缴纳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进行基本建设,应缴纳建筑税。按有关规定缴纳房产、车船使用税等。

(一)审计营业税解缴。审查营业税是否根据全部营业收入按锐率计算解缴,其附加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是否同时按规定比例计缴,有无计算错误,少缴、缴锗和不按时缴纳的情况;有无转移收入偷、漏税的问题。

(二)审计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的解缴。审查纳税范围是否齐全,有无遗漏情况,检查是否按规定税率计算,有无错缴和解檄不及时,甚至偷、漏税得情况。

(三)审计所得税、调节税的解缴。审查利润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按全部利润计缴所得税、调节税;计算是否正确,有无转移、隐满列润,少缴、错缴、迟缴,甚至偷、漏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