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其在整个会计报表中的额度管理,将负债分解成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看其在负债中的额度合理性,将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相联看所占的额度是否合理,等等。

如果我们仅仅是对每项负债进行审计,数字审定正确了,但整个负债大大超过所有者权益,那么在实际上就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因为债权是用所有者权益作保障的,这是最基本的一个额度。

因此,负债额度的合理性审计也是负债审计的一个重点。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企业制度改革的推进,社会对审计的需求日益增长,而审计的实践和理论也在迅猛地发展,1997年1月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它所提出的分析性复核原则和方法为实施负债额度合理性审计提供了必要的方法和理论依据。

关于负债额度审计的指标,由于社会审计目前对会计报表的分析性复核工作刚刚开始,尚没有形成比较系统的体系,更没有一致的口径,目前大多利用财务报表中关于负债的一些财务指标和理想会计报表的一些假设来审查负债额度的合理性。

下面我们介绍分析性复核的方法、目前在应付款项审计中分析性复核的运用以及负债额度合理性审计的指标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