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后需要交纳专利费,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人来说是可以申请专利申请费用减免,那么怎么申请专利费用的减缓?下面专利申请公司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专利费用减缓的条件
当然,也不是谁都可以申请这个减缓的,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都可以申请。
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个人需要提交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即可)
即年收入低于6万元;
企业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企业要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其中的“应纳税所得额”要低于100万。)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无硬性规定。
(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如何提交费减申请
可以登陆“专利事务服务系统”,进入“费减备案系统”,填写信息提交,再将纸件材料邮寄到指定的审核机构(各地的专利代办处),一周后再次登录看是否审批通过。
三、专利费减需要的材料
A、个人备案所需证明文件如下:
(一)身份证复印件(如无身份证的请提供护照等其它有效证件);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年收入4.2万以内。
B、企业备案所需证明文件如下: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提交了印有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则无需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纳税30万以内。
C、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备案所需证明文件如下: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提交的是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则无需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费减的其它注意事项
在提出申请的同时请求减缓的,申请被批准后可以一并减缓五种费用。在申请之后请求减缓的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以外的尚未开始交纳的其它四种费用。除申请费以外,减缓其它费用应当在该费用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批准专利后前3年的年费。其它各种费用不能减缓。
请求减缓的,应当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制订的费用减缓请求书。个人应填明年收入,多个申请人时填明每个人的收入,必要时专利局可以要求提供证明。
单位请求减缓的,应当写明理由(企业还应写明盈亏情况)并附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利局审批。个人申请最多批准减缓 85%,两个人以上或单位申请最多批准减缓70%。提出减缓请求的,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数额缴费(个人缴15%,单位或两个人以上的缴30%),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不同意的,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专利局规定的期限,被缴不足部分。
申请人或者专利全然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效益或有其它收入后,应当补缴减缓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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