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日的确定不但是判别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基准,也是判定多个专利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专利权依法应当授予谁的事实根据。那么怎样确定专利申请日?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依专利法规定,申请人把申请文件直接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经当场审查,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其提交日就确定为申请日。
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文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寄出邮件的邮戳日期不清楚的,以邮件寄到专利局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件的邮戳都不清楚的,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申请日。
申请日确定后,不能随便更改。只有在下述两种情况下允许更改申请日:
①由于邮戳不清,专利局以收到日为申请日,或者申请人认为专利局确定的申请日有误时,申请人可以提供寄出申请文件的挂号收据或其它证据,要求专利局予以改正。专利局经查证核实后,可以更改申请日。
②对于已经提交的专利申请,申请人自己或经专利局审查发现,说明书中写有附图的说明,但实际未交或少交、漏交附图的,申请人可以主动补交或者在接到专利局的补正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内补交附图。按规定补交附图的,以附图的最后提交日确定为该申请的申请日。凡更改申请日的,专利局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申请日的重要性
1、保护期限的起止日期
专利法规定了所有专利权保护期限的起始日都是从专利申请日开始计算的。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都是10年。
2、影响专利优先权的行使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并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的可能。因此专利优先权对一些展示过的专利来说很重要。而专利优先权的行使同样会受到申请日的影响。
3、专利申请日影响着发明创造的新颖性
在专利审查中,判断新颖性和创造性所对比的“现有技术”都是以首次申请日以前的技术为准的。申请日的不同严重影响着发明创造的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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