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专利复审的客体仅限于对专利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那么专利复审客体指什么呢?在复审中专利权又该如何恢复呢?对此企服快车小编整理了如下相关知识。
一、专利复审中的客体
1、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时,发现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3条的规定,经过陈述意见、修改后仍然没有消除缺陷,而作出的驳回决定。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时,发现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4条的规定,经过陈述意见、修改或两次补正后任然没有消除缺陷,而作出的驳回决定。
二、复审中的专利权恢复
1、对于复审请求权的恢复
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人请求复审的期限为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的3个月,该期限是法定期限,期限届满时,专利申请人未提起复审请求,驳回决定将生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会发出权利丧失的处分决定。基于此,复审请求权的恢复期限应当以前述3个月的期限届满后的第1日为起算点,向后计算2个月。
2、专利申请权的恢复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申请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指定的期限内针对复审通知书进行答复,期满不答复,复审请求将视为撤回,视为撤回将使专利申请人丧失专利申请权。
基于此,专利申请权的恢复期限应当自“指定期限届满后1.5个月”届满后的第1日为起算点,向后计算2个月。例如,专利复审委指定答复期限为1个月,届满日为2017年12月5日,那么权利恢复的期限为2018年1月20日至3月20日,在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1月20日之间权利未丧失,不需要恢复,可按照正常的处理程序处理。
企服快车为您提供专利从申请到诉讼一站式服务,全方位为您的知识产权的保驾企服快车服务!更多详细信息请百度进入“企服快车知识产权”官网咨询在线客服或者拨打企业热线:
15827290669。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