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这两个文件对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明了目标方向,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操作规程。
现结合工作实践和学习体会,就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淡一些粗浅看法和认识。
加强计划管理,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为做到经济责任审计既全面覆盖,又突出工作重点,同时有效缓解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面宽量大的突出矛盾,更好地解决对重点部门、关键领域和重点企业的领导干部关注不够和“眉毛胡子一把抓”等问题。
各级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可结合当地实际,商议制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对所有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每年年末根据被审计部门单位的性质、职能和经济活动规模,采取离任、任中审计和离任交接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从而达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强化调查取证,把握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在对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要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综合运用纵向和横向业绩比较、运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指标量化分析、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行为或事项置于相关经济社会环境中加以分析等方法,重点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和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关注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和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
结合被审计领导干部所担负的职务、所履行的职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
对审计反映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要做好审计调查取证,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评价,对审计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适当或者不充分的事项不作评价。
落实审计整改,利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有效利用审计结果,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要明确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新官难理旧账”等现象。
同时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合理、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审计整改工作制度体系,如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审计问责制度、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等,为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效果提供系统完整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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